榜样,是一面坚定信念的旗帜,更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。7月25日晚,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,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,激励干警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,坚定理念信念,求真务实,担当实干。
会上,党组成员、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欧磊详细领学了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,传达了《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》和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》。
会议指出,曹艳群同志扎根广西桂北山区基层检察办案一线,十三年如一日,2021年12月15日,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,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,办理的500余件案件全部“零差错”,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干警的担当作为,全体检察干警要学习她初心如磐、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,学习她想群众之所想、急群众之所急的为民情怀,学习她淡泊名利、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,学习她矢志不渝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。
会议要求,全院干警要持续学习政法英模先进事迹,勇于担当作为,积极开拓创新。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,深化思想认识,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通知精神上来,以曹艳群同志为榜样,勇于担当作为,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检察责任。做实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,在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。
与会人员纷纷表示,要学习曹艳群同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公正司法的职业精神,并及时组织本部门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,激励和引导干警忠诚履职,为民服务,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