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》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《山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》,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,8月3日,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冯霞、副主任薛变霞一行5人来我院指导工作,实地查看了我院案件受理、案卡填录、电子卷宗制作、辩护与代理等工作,就规范化办理提出指导性建议。8月4日上午,我院召开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业务培训会,邀请薛变霞副主任给全体员额检察官、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进行授课。会议由党组成员、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欧磊主持。
会上,市院案管办副主任薛变霞从业务条线和考核方式两方面对58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行分类解读,通报了我院2023年1月至7月案件质量指标完成情况,并对部分关键指标、重要指标的含义、反映内容、分子分母项及案卡填录的注意事项等进行讲解,提醒检察官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案卡填录,确保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,切实做到案件办理情况、案卡填录、评价指标值完全印证,避免因案卡漏填错填导致指标不准确。
党组成员、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欧磊指出,当前我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达标率还需提升,要紧盯短板弱项,奋力攻坚克难,全面提升案件质效。就如何切实抓好案件质量指标工作提出三点要求,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,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,以问题为导向,加强对落后指标的分析反思,依法能动履职,提升办案质效。二要转变司法理念,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理念践行到工作中去,通过提升办案质效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三是要加强责任落实,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考核为指引,继续压紧压实责任,明确各项指标任务分工,落实检察官主体责任,切实增强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