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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县“保护古树名木 传承红色文化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启动
时间:2024-01-30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加大公益诉讼对古树名木保护力度,挖掘古树名木红色历史文化内涵,提升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意识,全面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。2024年1月25日,我院举行“保护古树名木 传承红色文化”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启动仪式。

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先赴高家村抗战日报旧址、碧村和平医院旧址,对现有的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,随后在我院召开座谈会。会上,党史研究室主任牛亚平阐述了古树名木保护与红色文化传承的意义,并对我县现有47株古树现状进行说明;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能对开展保护古树名木工作进行表态;我院公益诉讼负责人田丽敏宣读了“保护古树名木 传承红色文化”兴县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方案,从重要意义、工作目标、工作保障、主要任务、工作步骤等5方面开展工作,确保兴县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落地落实、成效显著。

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赵鹏对我院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进行安排与部署。赵鹏表示,古树名木是自然资源中的瑰宝,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,同时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,兴县人民检察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,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,配合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作为、明确责任主体、强化认定养护管理,为全县古树名木筑牢“防火墙”,推动形成“检察助力+行政监管+群众保护”三方保护合力,推动我县古树资源保护管理常态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为建设生态兴县贡献检察力量。

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武军指出,一是要找准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的切入点,把古树名木保护与红色旅游相结合,深入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,打造兴县红色文旅新亮点。二是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,摸清“家底”,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机制,提高古树名木保护质量。三是加大古树名木宣传保护力度,提高社会关注度,积极引导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,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,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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